十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试行办法 规范AI产业健康发展

AI 资源之家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共同印发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 (试行)》,为规范我国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伦理治理、促进负责任创新提供了系统性制度保障。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领域迈出重要一步,将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办法》明确规定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核心内容。根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可能对人的尊严、公共秩序、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科技伦理风险挑战的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均需接受伦理审查。办法特别强调,开展人工智能科技活动应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全过程,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的七项基本原则。

在审查程序方面,《办法》设计了多元化的审查机制,包括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专家复核程序和应急程序。其中,一般程序要求在申请受理后 30 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简易程序适用于伦理风险较低或对已批准方案作较小修改的情况;专家复核程序则针对具有较高风险的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 "需要开展科技伦理专家复核的人工智能科技活动清单"。

《办法》还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促进体系,从标准建设、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五个方面制定支持举措。办法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标准体系,推动制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搭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平台。同时,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检测评估、认证、咨询等服务供给,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和伦理风险防范能力。

在监督管理层面,科技部负责统筹指导全国科技伦理监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各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地方依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还要求各单位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专家分析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正值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体现了我国在推动科技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平衡考量。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伦理审查机制,既能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又能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伦理风险,为构建安全可信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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